減免的社保費嚴格界定為政策實施期內所對應的當期三項社保費,包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不包括職工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預繳、補繳、清欠等其他性質的社保費不享受減免政策,但預繳、補繳、清欠等所對應的社保費屬于實施期內的除外。
這也就是說,對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征的是2020年7-12月單位應繳的社保費;
對湖北省以外的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減半征收的是2020年5、6兩個月單位應繳的社保費;
湖北省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三項社保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政策繼續執行到6月底。